央广网北京5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按以往的惯例,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公安、保险、鉴定机构,甚至法院等多部门来解决,耗时耗力。今后可能不用这么麻烦了——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将自2017年11月以来在14个省区市联合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交通事故纠纷的各个环节将实现全流程在线处理。这个平台如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效果如何?如何保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类案同判、公平公正呢?
截至2020年4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54亿辆。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潘杰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侵权人逃避责任、损害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规则不清晰等问题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当事人的司法体验,制约了纠纷的高效化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这种多部门协同工作的新格局能解决哪些问题?潘杰表示:“通过建立并利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可以实现此类纠纷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一体化处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便捷化解。”
2017年11月28日,最高法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原中国保监会启动在全国14个省区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9月19日,将改革工作扩及11个非试点省区市。潘杰介绍:“截至2020年4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已在全国27家高级人民法院试点上线1380家基层人民法院;该平台已全部对接公安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信息共享;已对接25家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系统,实现调解数据与办案数据共享;已对接13家财产保险公司,实现85%的机动车车辆保险一键理赔。”
在一些地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一启动,就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理赔事业部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会感受到事故处理的公平正义。另外,由于事故处理的相关部门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联合办公,对于当事人来说,他就可以少跑路,‘一站式’办理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及理赔。”
最高法的统计数据显示,试点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共计受理调解申请32万多件,调解成功率82.19%;申请一键理赔27324件。潘杰介绍:“两年多来,14个试点地区通过一体化平台调解成功案件22万多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5.9万余件;在线发起诉讼9183件;一键理赔达成金额超过了12亿元。”
此项工作的推广将对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源头治理、公正高效便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积极作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公开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快速、公正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类案同判,并通过规则和技术的双重保证,使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潘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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