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郭某鹏,出境归国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因隐瞒出境史造成40多人被隔离观察,今天(3日)上午,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此案今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作为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发布。此案的典型意义在哪里?

  典型案例显示,今年2月29日郭某鹏从郑州乘火车至北京,3月1日乘飞机经阿联酋阿布扎比中转,到意大利米兰、再到法国巴黎,4日至7日,原路返回郑州。之后两天乘坐地铁上下班并在单位就餐,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自行至药店买药。公安机关核实过程中,在被明确告知大数据显示其去过国外后,才承认有过出境史,被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与郭某鹏密切接触的40多人被隔离观察。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行为“害人害己”。“(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清零的情况下,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

  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4月3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郭某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郭某鹏案是典型的因个人在入境后不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最终引起疫情传播严重危险,导致数十人被隔离。

  苗生明表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我国入境疫情管控秩序,而且给国内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造成了一定影响,带来疫情传播新的风险。基于对入境管控秩序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保护,司法机关有必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确保本土安全。”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波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境外输入型病例也时有发生,在当前“外防输入”依然严峻的形势下,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主要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主要向社会传递出哪些信号?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宁夏丁某某已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仍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还多次乘坐火车出行,3月14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被立案,31日被取保候审,目前处于愈后隔离观察期,面临司法机关进一步追诉。对此苗生明分析:“此案中,丁某某既隐瞒个人身体状况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又在入境后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生命健康,根本上还是因为他没有遵守入境检疫管控要求,瞒报身体状况,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在他入境的第一时间对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他在入境后继续两次乘坐火车辗转上千公里,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上海、兰州、中卫等地200多人因其危险行为被隔离,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影响。正因为如此,需要依法追究他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办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件近200起,对其中大部分情节较轻的作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较重的,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启动刑事追诉。苗生明表示:“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是要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防控疫情输入,任何入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防控政令,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惩处。”

  典型案例显示,1995年出生的胡某某,2015年赴埃及留学,3月6日从开罗机场乘坐阿联酋航空公司航班,经迪拜转机,3月7日到达北京,次日乘飞机到兰州,被其父亲驾车接回家后,不听从劝告,未登记报备,也没有进行隔离,随意外出购物、走访亲戚、带妻子产检、参加同学婚礼、上坟等,还向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没有出入境。3月13日,胡某某被集中隔离,第二天被确诊患新冠肺炎。导致45人被定点隔离、88人被居家隔离。目前,胡某某已治愈出院,在当地集中隔离观察,面临被追诉。

  苗生明说:“依法追诉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件,既是保护其他合法入境人员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大多数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境外疫情正处于快速蔓延严重期,海外中国公民应当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考量,再选择是否现在回国。最高检和公安部向有关入境人员或即将入境人员作出重点提示,“我们概括几个要点提示:身在海外莫惊慌,做好防护是首要;回国行程合理定,国内政策记在心;在途风险不轻视,健康申报如实填;入境秩序要遵守,执法监测需服从;疫情防控莫侥幸,法律责任常提醒。回国入境并不是‘万事大吉’,如果违反我国法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惩处。”苗生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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