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6月9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山西省人社部门了解到,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据山西省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卢建明介绍,这几年,山西省直有关部门围绕人才工作方方面面,下放权力、减少环节,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用人单位引才育才动力和广大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仍然存在放权松绑不够彻底、管得过细过多等问题。为此,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模式进行重构性改革。

  一是自主制定用人计划。二是自主开展人才招聘。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自主制定招聘方案、实施招聘,组织人社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不再进行事前备案。明确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人员增减情况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即可。针对各地各单位反映强烈的人才政策门槛过高、本地高校优秀毕业生留不下来的问题,山西人才新政“12条”明确,强化晋才晋用,不再将大学排名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也不搞学历“一刀切”,允许省内的本科院校按需择优招聘本校优秀本硕毕业生。

  另外,在放权松绑的同时,组织人社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压实各用人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防止滥用权力,杜绝不正之风。